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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公共区域通信设备安装维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
       近期,一些校外企业、单位在校内楼宇顶部及楼内公共区域擅自安装“通讯基站”和其他设备,对屋面防水层和楼体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影响了教学、办公和通讯秩序,并存在消防与施工安全隐患。
       一、违规现象
       1.安装维护设备前,未经资产管理处审批、未在后勤管理处备案;
       2.用电使用不规范,用电组织设计、配电系统不合理,用电负荷、配电设施和线路铺设未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配置;
       3.施工安装过程中,对楼宇建筑防水层、楼内吊顶及其他部位造成损坏;
       4.线路铺设不规范,线缆没有标志,弱电井盖不恢复原位,设备间里私接电源,借铺设手机信号为名,实际实施WLAN覆盖等。
       二、工作要求
       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各类设备安装维护的规范化管理,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公布如下。
       1.各学院(部)、各楼宇管理员要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检查。凡对校园公共区域(含楼顶、平台、接层等)进行设备安装维护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审批,并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公共区域进场施工审批表》(附件1)后,方可进场施工。
       2.涉及校园内弱电管井、楼宇内设备间,以及运营商铺设的WLAN设备工程施工及设备维护维修的单位或个人,施工方须经学校资产管理处、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审批,并填报《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弱电施工审批书》(附件2)后, 方可进场施工。
       3.在设备安装维护期间,相关学院(部)、各楼宇管理员要委派管理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管。
       4. 请各施工单位即日起进行自检自查。学校将从5月23日开始,对未经学校审批的设备安装及维护工程予以拆除,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设备安装维护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公共区域进场施工审批表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校园弱电施工审批书



资产管理处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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