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点击量:
各后勤服务单位:
为确保我校后勤服务单位生产安全,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学校决定自3月30日至4月30日开展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各服务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范意识,确保我校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校内各后勤服务单位。重点需要整改的单位和部位:本部校区北苑食堂、南苑食堂、教工餐厅、浴池(含商铺)、超市、快递中心;净月校区中快餐厅、二食堂、教工餐厅、浴池(含商铺)、超市、快递中心;其他人员密集的后勤服务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机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消防安全工作每一个点位,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选派固定人员成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在各单位显著位置公布《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小组名单》(附件1),并将纸质版的名单报送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科。
完成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
(二)开展安全自查及重点部位每日巡视
1.各单位消防要定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尤其对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做好每日检查,并填写《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附件2)上报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巡视须填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每日消防安全巡视记录表》(附件3)。食堂、浴池等单位尤其做好厨房烟道、汗蒸房、锅炉房等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并填写《厨房烟道及易燃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单》(附件4 须附《维护保养合同》)。
自查时间: 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8日
(三)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各后勤服务单位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员工了解并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各单位须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完成时间: 2016年3月30日前
(四)组织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
各后勤服务单位须定期(每学期一次)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处置演练。确保每一个工作人员了解消防流程,熟悉应对方式,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将《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记录单》(附件5含图片、影像资料)交至后勤管理处。
完成时间:2016年 4月10日前
(五)消防器材及设备配置
按照消防要求,各后勤服务单位须对消防器材及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清查,已有消防器材及设备的单位须填写《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器材及设备配置清单》(附件6),缺少消防器材及设备的单位需填写《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器材及设备需求表》(附件7),并报后勤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后勤服务单位应高度重视,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共7项),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报送至后勤管理处。
2.学校相关部门将于4月10日开始,对校内各后勤服务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工作联系人:本部校区:后勤保障一科 秦占民:85099826
净月校区:后勤保障二科 张 岩:84537009
附件1: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小组名单
附件7:后勤服务单位消防器材及设备需求表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