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年度及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8 点击量:各科室、生产中心: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开展后勤保障部各类人员年度及聘期考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民编制在职教职工
二、具体内容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履职能力。对教师以外人员考核突出业绩导向、管理服务质量和态度。
(二)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1.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分4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相应系列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3.综合考虑职工的工作表现、突出贡献以及学校关于任职期间考核结果的其他政策进行评价。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2020年入校且在校实际工作不足6个月。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须严格按照处分决定确定考核等次。
三、工作安排
后勤保障部成立年度及聘期考核评价小组,成员由部长、党委书记、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各生产中心主任及支部书记组成。
(一)个人工作情况填报
12月18日-12月22日教职工个人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打印年度考核表。
(二)职员系列及专业技术系列
职员系列及专业技术系列人员由后勤保障部年度及聘期考核评价小组负责考核,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价。被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系列总人数的20%,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三)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由各生产中心组建本单位考核评价小组进行考核。其中,拟评价为优秀的需报后勤保障部年度及聘期考核评价小组评议后确定。拟评价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由生产中心自行评定。
各中心按照本单位工勤人数的20%(四舍五入),提出拟评价为优秀的人选,并于12月22日前将个人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四)综合考评
考核评价小组依据考核评价标准确定考核优秀人员。
(五)公示。
公示期为12月23日-12月25日
四、材料收集
各科室及生产中心于12月22日前将本部门所有参加考核职工的《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交至综合办公室(7号楼310室)。
后勤保障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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