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6-12 点击量:经2019年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委员会。同时,取消原净月校区专项维修工程领导小组。
一、学校修缮委员会结构构成
学校修缮委员会成员实行席位制与专家聘任制结合的方式构成,相关管理单位委员,职务如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专家委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实施聘任。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发展规划处、保卫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经验的教师代表3人组成,秘书由后勤管理处分管修缮工程副处长担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后勤管理处。
二、学校修缮委员会工作职责
1. 研究讨论学校修缮工程管理规范性文件;
2. 论证修购基金工程修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组织开展校园修缮工程管理相关调研;
3. 作为专门委员会,为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4. 研究讨论其他校园修缮工程相关事宜。
三、首届学校修缮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常 青
副主任:温尚斌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景成 王 确 王振成 刘万国 李书春
张冠鹏 高宗泽 鄂义强 魏 民
秘 书:张振山
东北师范大学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