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自营食堂档口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6 点击量:为更好的为师生提供饮食服务,优化餐厅饮食结构,满足师生需求。根据饮食服务中心制定的《东北师范大学自营食堂档口引进退出管理办法》,结合餐厅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北苑餐厅空出的1家档口对外公开招商。现发布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和范围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苑餐厅:
一楼2号档口(面积约为29㎡);
范围:符合学校餐厅经营的米饭类风味小吃(不能与餐厅现有项目雷同,可在报名时实地咨询考察)。
二、招商条件及要求
(一)加盟条件:
1.报名加盟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无不良记录。
2.报名加盟者原则上具备2年以上经营相应规模食堂档口的经历及经验。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需提供合作高校的相关证明,即:合同复印件或餐饮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信)。
3.报名加盟者必须具有符合餐饮行业的“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加盟要求:
1.加盟者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行保证金5万元。
2.加盟者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懂经营、会管理及进行成本核算。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市场提价等因素,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3.加盟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学校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4.加盟者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和运行制度。
5.加盟者所加盟的项目应具有经营特色,且不与餐厅现有档口花样品种相冲突。
6.所有从业人员需具有“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为确保食品安全,所有食材原料必须在饮食服务中心备案的“协议供应商”处采购配送(“协议供应商”由东北师范大学自营食堂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业户代表共同参与招商产生,每个品类不少于3家)。
8.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
三、相关费用
1.北苑餐厅特色档口采取加盟经营的方式,免收场地租赁费。按每月营业额的17%-25%(每月保底额由校方规定)收取基本伙食平抑基金。
2.水、电、燃气费等由各档口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
3.保洁费、低值易耗费及其它公摊费用按校方规定分摊。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加盟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加盟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企业须带齐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北师范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南苑餐厅四楼405室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8:00至2021年7月18日15:00。
2.为确保招商活动公平有序进行,每位报名加盟者须缴纳“诚信加盟保证金”(5万元),于报名截止日期三日内转入东北师范大学指定账户(户名:东北师范大学,开户行:中行自由大路支行,账号157201404404,摘要:保证金),2021年7月19日15:00前将转账证明复印件交到报名处,逾期未能缴纳诚信加盟保证金者视为弃权(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届时通知资格审查和评审时间地点。
4.对于未能与饮食服务中心签订《合同书》加盟者,将在招商结束后3日内退还诚信加盟保证金;对于签订《合同书》加盟者,其诚信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其履约保证金。
五、评审原则及办法
评审小组9人,成员由招商引进退出领导小组成员4人、学生代表3名(由校学工部门选派校、院部学生会代表)、外聘专家2名。
加盟者进行3分钟陈述,陈述内容包括:工作经历、本行业从事年限、业绩成果、经营特色、饭菜价格、经营及服务理念等不同维度。加盟者还需自行准备加盟文字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人员配备、经营方案(包括经营品种、风味特色、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价格的制定等)、规章制度、实施措施、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等。
评审小组根据陈述情况进行排序。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待定
3、通知方式:电话、短信或微信
七、合同签订
评审后三个工作日内,饮食服务中心与第一加盟候选人作为加盟者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有效期一年。
如第一加盟候选人主动放弃加盟经营权或三日内不能前来签订加盟经营合同,取消其第一加盟候选人资格,且诚信加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通知第二递补加盟候选人作为加盟者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依此类推。如该档口加盟经营招商失败,可重新组织招商或采取其它形式确定加盟经营者。
联系人:张老师、白老师
咨询电话: 0431-85099524(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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