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北师范大学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9-01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
由于工作职务变动等原因,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东北师范大学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实行席位制结构,具体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席位制结构
组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净月校区党工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校团委、保卫处、校医院、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成员职务如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递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1.明晰领导小组管理职责,确立以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监管机制,学校主管领导应长期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时对学校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必须及时落实。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及时通知后勤保障部、学生处、校医院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积极有效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名单
组 长:刘益春
副组长:马晓燕 常 青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景成 方岱敏 王宝鑫 邢 宇 刘 志 关继国
严蔚刚 金 昕 温尚斌
办公室主任:胡明海
东北师范大学
2020年9月1日